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试行办法》(成财外【2014】108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委员会 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促进商贸流通行业扩大销售项目资金实施细则》。请各会员及相关单位在2015年12月4日前向企业所在地商务局申报。
本资金实施细则同时在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网站发布。
市商务委网站:http://www.cdmbc.gov.cn/
联 系 人: 市商务委流通产业处 白亚龙 联系电话: 61883734
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cdcz.chengdu.gov.cn/
联 系 人: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 刘旭 联系电话:61882632
政策主要内容(详细内容见附件)
支持对象—在我市工商注册、税收解缴级次在我市、已纳入社消零统计的商贸流通企业。
第五条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扩大销售
对2014年销售额(交易额)在10亿元以上消费品批发市场、5亿元以上的商贸零售企业、2亿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将按照2015年1月- 6月销售额(交易额)增长额、增长幅度综合排序,择优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