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引导大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成都零售商协会接团市委通知,根据团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四川银监局、省学联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川青联发〔2016〕8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追逐青春梦想,成就精彩人生
二、活动原则
(一)突出公益性。为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提供多元化的观察、体验和融入社会生活的实践锻炼机会,提升其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公益活动,除特殊岗位和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性岗位外,原则上对大学生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性别等不作要求。
(二)突出学生自愿参与。所有参与学生均为自愿,不作为硬性要求,但报名成功后应积极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原则上学生应自行负责其食宿、交通等。实习单位要为学生提供便利和必要条件,有条件的可给予学生一定的食宿、交通补贴。每名参加实习的大学生由团省委免费提供一份实习保险。
(三)突出公平公开。所有实习岗位均通过网络向大学生公布公开,由大学生、用人单位自主挑选,按双向选择原则获得实习岗位。
三、活动方式
(一) 线上注册。在校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分别在“志愿四川”网络平台上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需真实可信。
(二)岗位发布。由用人单位提交岗位需求信息,各区(市)县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市直属企业团组织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进行审核,在线发布岗位供大学生选择。
(三)岗位选择。大学生注册登陆后在线选择岗位,用人单位对申请同岗位的大学生进行选择,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匹配,双方匹配成功即可参与活动。
(四)资格审核。各高校对本校大学生基本信息、学生报到单进行资格审核,由院系团委进行线上确认,最终确定参与实习人员名单。
(五)上岗实习。大学生持报道单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企业履行上岗报道手续,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按时上岗,顺利完成实习。按岗位属地化原则,区(市)县团委对辖区范围的学生进行联系,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六)实习鉴定。大学生实习结束后,大学生、用人单位完成互评,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一式三份),由大学生交回高校。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各保留一份。年底将会就“逐梦计划”完成情况评选“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
四、活动内容
(一)进机关活动。组织大学生到各级党政、政法、群团等公务员机关或参公单位实习,增进青年大学生对各级党政机关的了解,增强大学生的大局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进企业活动。组织大学生到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实习,锻炼大学生的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品质。
(三)进金融机构活动。组织大学生到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实习,增进大学生对金融机构的了解,提升大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进科研院所活动。组织成绩优异且有一定科研创新基础的大学生到科研院所实习,协助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生产经营等工作,激励青年投身实践创新创效。
(五)进社会服务机构活动。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习,树立新的就业择业理念,提升大学生的社会事务工作水平。
(六)进基层活动。组织大学生到社区、农村等基层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岗位实习。结合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快乐学校”志愿者服务和高校专业实习计划开展以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锻炼。
五、活动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6年4月)。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岗位募集目标。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6月)。各用人单位登录“志愿四川”网站(http://www.sczyz.org.cn/),注册后完成岗位信息的集中录入,并提交审核。各区(市)县团委、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登录“志愿四川”网站(http://www.sczyz.org.cn/),完成募集岗位集中审核工作。岗位集中募集、录入、审核工作完成后,进行岗位双选,完成岗位匹配;6月底,完成学生审核报到、签订实习协议,落实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7月大学生集中上岗实习,活动转入常态化持续进行至年底。(详细操作流程见“逐梦计划”操作手册。)
(三)活动开展阶段(2016年7月至年底)。全面推动大学生实习活动;共同协商处理大学生实习相关事宜;开展大学生实习心得分享等活动;完成实习互评,出具实习鉴定。
(四)活动总结阶段(2016年11月至12月)。开展2016年“逐梦计划”活动经验分享会,总结和分析逐梦计划经验,进一步优化运作模式,将大学生实习活动继续向常态化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逐梦计划”是一项大规模、直接、长期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需求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门工作力量,积极开发优质岗位,科学合理对接,强化调研督查,把握大学生核心需求,务求取得实效。
(二)广泛募集,严格把关。要把握活动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参与面和受益面。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发挥具体协调职能,积极开拓同时要注意严格把关,开发募集高质量的实习岗位,确保岗位真实、有效、优质。要把实习活动和勤工俭学等区分开来,不安排没有技术含量、以简单重复劳动为主的实习岗位,原则上实习岗位集中上岗时间为七月初,实习周期不少于30天,不超过一年,且全年可常态化发布岗位。各区(市)县团委负责并指导下属团组织募集辖区本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层等岗位(组织化募集实习岗位分配表见附件2)。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将“逐梦计划”的宣传工作作为贯穿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强化宣传力度,联合各类媒体开辟活动讨论专区、集中报道和专题采访。要拓展宣传广度,运用官方网站、手机报、专题微博、微信等,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关注和参与,促进社会各界支持活动的公益意义,争取更多的单位提供更多优质的实习岗位。
(四)务求实效,形成机制。各级团组织和高校要统筹协调做好岗位的对接匹配和遴选工作,要指导接收单位签订一份实习协议、出具一份实习鉴定。各单位要形成信息反馈机制,全面跟进大学生实习过程,协调大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各级团组织要以此为契机,探索实习岗位长期对接渠道,鼓励高校和相关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创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习基地,着力推动工作长效开展。
(五)充分动员,强化审核。各高校要将“逐梦计划”纳入本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总体安排,积极鼓励大学生参与实习活动。要指导大学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善相关信息,严格核实大学生身份的真实性、有效性。建立学生实习诚信档案,加强诚信教育,倡导学生诚信填报和选择岗位,要求学生严肃对待实习活动。要做好与实习大学生有效的联系工作,全面跟踪大学生实习过程,鼓励大学生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上传实习心得。
(六)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本年度对“逐梦计划”的流程进行了优化升级,并推出了电脑端和手机端两种操作方式。针对不同用户群体,手机端开发了学生版、用人单位版及团委版三种版本(手机APP具体功能及上线时间详见附件3)。用户可通过在“志愿四川”网站(http://www.sczyz.org.cn/)底部点击进入“客户端下载”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同时苹果版用户可在APP Stroe中进行下载,安卓版用户可在各大应用商城中进行下载。
七、责任分工
(一)团市委:负责制定“逐梦计划”活动实施方案,负责统筹推进“逐梦计划”活动的各个阶段,牵头负责活动总体宣传工作,协调实习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各区(市)县团委,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做好岗位募集和岗位审核工作。要严格按属地化原则统筹本辖区域内,所有实习单位(包括通过其余单位募集的岗位)上岗学生的对接和跟踪服务工作,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三)各高校团委:组织动员大学生积极参与“逐梦计划”。严格审核把关大学生注册资料,对大学生实习活动指定负责人进行全程跟踪。建立学生实习诚信档案,加强诚信教育,倡导学生诚信填报和选择岗位,要求学生严肃对待实习活动。双选成功后及时对信息进行审核,而对双选成功且通过高校审核后但不能如期进行实习的大学生,要求个人提交书面说明、辅导员签字、高校盖章确认;要求高校盖章确认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放弃岗位申请给用人单位,并在系统后台及时更改学生实习信息。
联系电话:028-61310936 邮箱:cdtswqgb@126.com
附件2
2016年度“逐梦计划”组织化募集实习岗位
分配表
单位 | 募集岗位数 |
团市委 | 1500 |
成都高新区 | 300 |
成都天府新区 | 200 |
锦江区 | 300 |
青羊区 | 300 |
金牛区 | 300 |
武侯区 | 300 |
成华区 | 300 |
龙泉驿区 | 200 |
青白江区 | 200 |
新都区 | 200 |
温江区 | 200 |
双流区 | 200 |
都江堰市 | 100 |
彭州市 | 100 |
邛崃市 | 100 |
崇州市 | 100 |
郫县 | 200 |
金堂县 | 100 |
新津县 | 100 |
大邑县 | 100 |
蒲江县 | 100 |
合 计 | 5500 |
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