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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与泰国国旗近似被撤 WOWO维权成功送锦旗

来源:     阅读次数:324     发布时间:2014-04-24

4月22日下午,四川哦哦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一行先后来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商务局送上锦旗,感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商务局支持企业发展和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哦哦超市于2005年在我市高新区注册成立,2009年获准注册了“WOWO及图”商标,2011年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成都市著名商标。但由于“WOWO及图”商标颜色排列顺序及实际使用中的整体外观样式与泰国国旗相似,2012年1月,泰国商务部知识产权厅向我国要求取消“wowo”商标的使用。基于泰国政府的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12年7月12日做出《关于撤销第4982344、5785094号注册商标的决定》(商标监字【2012】92号)。若商标被撤销,该企业在全市拥有的将近300家门店的WOWO连锁便利店将陷于无注册商标可用的境地,使数亿元的品牌价值付诸东流,并直接影响到便利店的中央厨房、物流配送等上游经营业务,波及食品、蔬菜供应商和种植户的利益,造成一系列损失。在了解到企业这一情况后,市商务局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维护自身权利,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反映”WOWO”品牌的发展历程及企业经营情况,请求保留企业品牌,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经过市商务局等相关市级部门和企业通过两年的共同努力,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WOWO”注册商标的终审判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作出了维持“WOWO”注册商标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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