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3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10月19日为“成都慈善日”。今年10月19日是我市首个“成都慈善日”,为扩大“成都慈善日”影响力,营造“大慈善”城市氛围,拟在首个“成都慈善日”期间开展“慈善日.全城义卖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汇聚点滴爱心,构建和谐之都
二、活动概念
“慈善日.全城义卖月”活动是由成都市红十字会、成都市慈善总会共同发起,各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的大型慈善活动。通过企业、商户从销售的每1件产品利润中自愿捐赠一定金额的资金,用于支持成都慈善事业。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红十字会、成都市慈善总会
承办单位:成都市各行业协会
四、活动时间
2010年9月20日-10月20日
五、活动内容
自10月1日起,各商场、超市、行业推出“慈善日•全城义卖月”活动,让“慈善日.全城义卖月”慈善符号大量进入市民视线。
六、善款用途
通过活动获得的善款用于资助成都市家庭贫困的大学、高中学生完成学业及临时救助特困家庭。
七、氛围营造
(一)悬挂标语
在适当位置悬挂由成都市红十字会、成都市慈善总会设计的宣传“成都慈善日”的标语(选用标语内容附后)。
(二)标识
悬挂、放置由成都市红十字会、成都市慈善总会设计的“慈善日•全城义卖月”标识。
(三)视情放置易拉宝、X展架,介绍“慈善日.全城义卖月”;全城义卖月”活动
八、媒体宣传
(一)通过平面媒体、电视和网络对活动进行集中报道,同时由成都市红十字会或成都市慈善总会向媒体提供采访点位,现场采访。
(二)对各企业、商户筹集到的善款数额在成都市红十字会、成都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慈善晚会播放当晚,将在电视屏幕下方滚动播出各企业、商户义卖活动期间捐款数量(不排名)。
九、部门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全市商场、超市开展“慈善日.全城义卖月”活动。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市级民间组织发动其会员单位开展“慈善日.全城义卖月”活动。
成都市红十字会、成都市慈善总会:负责各行业协会开展“慈善日.全城义卖月”活动;负责向各行业协会或商家开具四川省公益救济捐赠专用票据;负责组织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各行业协会:负责协调、组织本行业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慈善日•全城义卖月”活动,将义卖活动筹集的善款、各会员单位筹集善款统计表统一交成都市红十字会或成都市慈善总会。
首个“成都慈善日”宣传标语(选)
一、中性宣传标语(落款为成都市红十字会和成都市慈善总会)
1、有爱,就有阳光,就有雨露!
2、人道力量就是爱的力量,就是人类共同的力量!
3、“慈善日.全城义卖月”和谐;
4、我参与、我见证、我分享;
5、真情感动世界,爱心成就未来;
6、献一片爱心,留百世芳名;
7、博爱存千秋,慈心留万代;
8、慈心为人,善举济世;
9、点点滴滴聚沙成塔,分分毫毫点石成金;
10、乐善好施,大爱无穷;
11、日行一善,从我做起;
12、生命因奉献而美丽,社会因关爱而和谐;
13、爱心洒满美丽成都,阳光温暖田园城市;
14、汇聚爱心力量,共建和谐社会;
15、一起奉献爱心,共同分享真情;
16、关爱生命,点燃希望;
17、文明体现关爱,有爱就有明天。
成都市“慈善日•全城义卖月”活动 —— LOGO(标志)